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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奥林巴斯相伴十五载

by Lan


作者:Lan 2019-07-22 14:52:56
来源:https://www.douban.com/note/727178442/

年初某天拍了晚餐的照片后,陪伴我七年的相机就怎么都启动不了了。先前有几次这样的情况出现,换下电池重启就又能用。可这次换电池换内存卡均无效。几年前在德国时已经送过一次检修维护。正好奥林巴斯的欧洲总部在汉堡家门口,相机被送到斯洛文尼亚的配件工厂里换零件、深度清洁,来来回回花费不少。这次如果再送修,将要产生的花销会比重新买一台同样型号的新机子更大。只好决定让它光荣退休。

这是我步入数码摄影世界后用过的第四台奥林巴斯相机。想写一写这十五年间我和它们的故事。


一,OLYMPUS C-350 ZOOM
入手时间:2004

Olympus C-350 Zoom


在拥有这台数码相机之前,我用的是最普通的柯尼卡傻瓜胶片机,操作简单,出游聚会带着很方便,用完了电池和胶卷,景区里都能买到。我大概是初中三年级的时候开始“玩”相机,那时候并没有抓拍的概念,全部都是摆拍。植物园的三角梅花墙,是女生们最中意的地点,小组活动都是我负责拍照。冲洗时图片社大叔会问:“按张数洗还是按人头洗?”,取照片的时候底片和相片装在一个纸袋子里,有一股特有的微酸胶片味道。相机可以设定日期,冲洗出来的照片右下角会有小小的几个数字,99’,一九九九年——竟是20年前的事情了。

这台胶片机被我带着去广州念大学。军训时拍了很多纪念照,大家穿着不合身的迷彩服,在闷热的九月,刚认识不久的同学们休息时瘫坐在塑胶道上,歪歪斜斜笑成一团,全体晒黑。把照片洗出来分享给新同学当见面礼。那时广外北门附近有一家图片社,能冲洗胶卷,我也是第一次在那里听到粤语把冲洗称作“晒相”。

不知道是不是念中文系的缘故,我的拍照风格慢慢转型为拍花花草草岁月静好:下水道的生锈井盖,残垣断壁上的牵牛花,一只寂静的茶杯。就是配乐诗朗诵的那一款。

大学第二年,斥巨资买了人生第一部数码相机。为了延续拍照的爱好,也为了写博客时用自己的图片更方便些。我开始在博客大巴写博,兴致高昂,每日一更,“图文并茂强迫症”让我每篇博文一定要有配图。这样一来,再用胶片机的话,扫描费会很贵。

转投数码相机世界,还有另一个(主要)原因,当时我和德国网友刚认识不久,恰巧俩人都是摄影爱好者。他已经开始把玩数码相机了。我便问他数码相机哪家强。他说,“佳能和奥林巴斯都不错,我自己用奥林巴斯的。” (话说,当年他花了一千德国马克军饷买的奥林巴斯数码相机如今还被他当做宝贝珍藏着。)

我只听过“佳能”,一度以为“奥林巴斯”是个欧洲牌子。

怀着“拥有偶像同款”的心思,我想要拥有一台奥林巴斯数码相机。跟家里软磨硬泡了几个月,终于得到一笔钱。忘了是在中华广场还是广百,买到了它——C350 zoom:镜头有变焦,还可以微距拍摄,有三倍数码变焦(柜姐给我说这些参数时我并不特别懂囧)。相机足足花去了六人间宿舍一个学期的住宿费。

从此机不离身,当做宝贝揣在书包里。

最好玩的是帮朋友们拍人像,就那么一个小小的相机里,记录着很多年轻的面孔:在宿舍里用台灯打聚光,给T拍摄酷酷的摇滚照;隔着阳台玻璃门,就着昏暗的路灯,给M拍侧颜剪影;在植物园里满满的一面蕨类植物墙前,给F拍了颓丧文艺照,那不久之后有一期《城市画报》的封面是陈绮贞,也是站在满满绿植面前,握着吉他,黑衣白裙。我跟F打趣说:我们的照片足可以上杂志封面呢。

陈绮贞封面的《城市画报》2005/2006?


最快乐的是一个人走着走着看到什么,直觉性地停下来,要拍。脑子里先行有了成果照,再按思路去取景按快门。有一次教完中文回来宿舍的路上,路过杂草丛,走过去,低头看见我的红鞋子在绿叶里十分打眼,本能地觉得一定会很好看,不仅因为颜色的强烈对比,我更喜欢它的寓意,像踏入一个梦境,步履不停。时至今日这张照片仍然是我最爱的前三名,连同拍照那个瞬间的一切都历历在目:篮球场上噗噗噗地拍球声、白云山山头在傍晚时的雾霭、西语系女生在挥汗跳绳、我的书包肩带上写着马小军三个字;翘课坐夜班大巴去厦门,在鼓浪屿拍的一张风景照,后来登上了校报,第一次看到印着自己署名的照片很是欣喜,剪下来夹在摘抄本里留念。

F@云溪生态公园
鼓浪屿,校报剪报,第一次看到自己的署名
挖祖坟一样从FB上抠下来的几张图,朋友拍的,我和我的相机(一刻也不能分开……)


那几年,身心极度自由,创作灵感不断迸发闪现。热情和体力都是最好的时候,原初的干劲儿使都使不完。拍了很多也写了很多。大部分都留在了如今再也无法打开的blogbus上。因为没有备份,所有的东西都消失了。可以说,大学时光的幸福美好,很大一部分,是相机/摄影给我的。

幸存的一张截图
……404,一年又一年……


攒了许多年的照片,一直躺在硬盘里,没有打印成实体。终于,在毕业工作后拿到第一个月的工资时,花血本做了一本图片集(铜版纸全彩小批量打印),印了十多本送给朋友们。也寄给了德国网友一本。(很奇怪的是,这本画册我们人手一份,搬家几次后,就怎么都找不到了)。

幸而爸爸那里还珍藏着一本,我让他帮忙用手机拍了几张内页图,再次看到这些照片,突然又被感动了,小小的相机和快门记录下各趟路途中的难忘瞬间,几乎都忘记了的事,像影子复活有了血肉,从记忆的黑暗角落里站起来。那个五台山戴蜘蛛侠帽子喝可乐的小喇嘛现在应该是二十多岁的小伙子了,而蜘蛛侠的男主角都换了好几拨。

第一本图文集《路途》,印于2008


拍照这个爱好,想不到在我短暂的职场生涯里还派上了用场。我被指派到客户家里去拍照、挑选照片、制作成册。化工厂的老板,归国的法餐厨师,童装品牌创始人,我都有机会去帮他们“记录”——这比对着电脑审核翻译文件要有趣多了呀!

乔布斯在斯坦福的毕业演讲全文,一度被我奉为人生指南,能通篇背诵。没想到,中文系毕业的我能在一家用英文办公的公司工作,还用上了摄影技能。突然之间体会到乔布斯说的connecting the dots.

那些年中的每一次旅行,都用它记录了无数难忘的瞬间。工作后第一个春节假期只身一人前往老挝,带上了已经很多年没用的胶片傻瓜机和奥林巴斯数码机。在琅勃拉邦和香通寺的小和尚们度过了很愉快的大半天。他们对数码相机非常感兴趣,拍了以后立马在显示屏上看回放。有一个小和尚很认真严肃,他说想要一张自己单独的照片,我说好的,我到时候洗出来寄给你。他把袈裟整了一下,还握着一本佛经,站在白塔前,我连拍了几张,给他看,他在小小的显示屏上看到自己的样子,似乎有点不好意思,腼腆地微笑,还要看,一连看了三四遍。最后他郑重地在我的旅行手帐写下他的地址和名字,双手合十感谢我。

我用胶片机拍下的小和尚们(正在研究我的数码相机)


香通寺里的和尚
小和尚用胶片机拍下的我(他们让我教他们写中文)


那年的夏天,我和认识了四年但从未见过面的德国网友结婚了……他来中国,我带他去了大理丽江,我们各自都带着相机,好像除了结婚证上的照片,我们并没有更多的合影。只有两张,一张是领证后在植物园的鸡蛋花树下拍的,用相机的自动定时快门功能,另一张是在大理喜洲的染布坊里,司机帮我们拍的。

后来我搬去了德国。相机,胶片机和数码相机,都留给了爸爸。


二,OLYMPUS E520
入手时间:2009

Olympus E-520


第二台奥林巴斯,是一台单反。室友工作后第一次用已婚人士的税率退的第一次税,他用来买了两台一模一样的新相机。我用的是套机镜头,室友给自己额外添置了一个长焦镜头。我们结伴旅行的时候,他拍他的,我拍我的,互不干扰。第一次回国旅行时去了元阳梯田,跟他借来长焦镜头拍了些风景照。

此时我把博客从blogbus搬到了自己的域名,写一些异国见闻,生活近况。

元阳梯田


关于这部机子的回忆比较少。两年后升级换代,回国时把它带给爸爸,我总是希望他能重拾摄影这个年轻时的爱好。(目前看来还是归了吃灰的命 囧)


三,OLYMPUS E30
入手时间:2011

Olympus E-30


第三台奥林巴斯,从机身到镜头都买了二手的,配了两个sigma的30mm和50mm定焦头,大部分www.lilan.de(旧的个人网站,现已关闭)的图片都靠它们完成。此时的室友也已给自己升级换代到奥林巴斯产品线上最高功能的单反E5,机身镜头全面防水,特别是和户外使用——按他自己的话来说,这机子是要用来拍星辰大海的。(其实也并没有……)

当得到这个新组合时,我们去了一趟西班牙自驾游。带两个相机镜头,很重。背包也没选对,每次要换镜头,都翻箱倒柜一顿好找,有时候装好镜头,想拍的画面已经消失了。那次旅途摆臭脸的次数很多,旅途的辛苦和燥热,经常让我在路边就发起无名火来。有晚在格拉纳达吃饭,我们坐在外面的餐桌,对面墙上有棵石榴树伸出来,挂满果实,裂开了好多,绿叶红果,搭配白色的墙,十分好看。我便急着要拍,已是夜幕时分,路灯昏暗,即使把ISO开到很大,依旧模糊不清,噪点很多,并未达到“理想中”的样子。小性子又耍起来。室友说,用眼睛看,不要奢望把每一刻都拍下来。我们是来旅行放松的,多感受,多soak in,别本末倒置,变成来找气受了。

我太想拍尽可能多的照片了,我太想在我的博客上分享旅行见闻了。后来在旅行日记里自己也好好分析检讨了一番,不应该这样,同时也反思了一下:带两支沉重的镜头和一个庞大的机身,有没有必要?在只拥有傻瓜机的时候,会不会得到了更多的快乐——无论是旅途本身还是拍照本身……答案是确定的:外在的东西没利用好,反而役于物,成了枷锁。

这趟旅行,也让我拓展了对定焦镜头的使用方法和思维。平日里在家拍美食,是经过预先的摆设搭配,再设置各类参数,按下无数次快门,最后得一两张可用的。出门拍旅途见闻,有动有静,动的图,要稳准狠地抓拍,“决定性瞬间”,静的图,要走动到最佳角度,拍出构图、光线和色彩都能最佳兼容的地方。

西班牙,龙达斗牛场 2011
西班牙 2011


小姑子安雅的婚礼,我给她担任婚礼摄影师,用的也是这个组合。习惯了定焦镜头,符合纪实性人像拍摄的模式。在市政厅登记结婚的庄严时刻,我在旁边因抓拍到一个绝美瞬间而发出了欧耶的声音,全场亲戚朋友大笑,前一刻还在严肃朗诵情诗的主事官员,也跟着哈哈哈。

安雅的婚礼 2013
旅途中(版纳 + 大加纳利岛)


使用E30的这两年是我拍照出游最频繁的两年。把博客上的内容整理一番,印了一本小册子,继续分享给朋友们,还有一些长期支持博客的读者朋友们也有收到。这本薄册子能在世界上很多个陌生人的书架上占着一个位置,想想就觉得温暖和不可思议。

第二本图文集《澜》, 2012
图文集《澜》内页


四,OLYMPUS OM-D E-M5
入手时间:2012

Olympus OM-D E-M5
寿终正寝的机子


第四台奥林巴斯,是室友淘汰给我的(就是上一段提到的他给自己买的新相机,还没到一年的时间)。作为奥林巴斯推出的第一部单电相机(俗称“微单”),当年可是抢手货。器材党如室友,第一时间就去预定了。把玩了一年,就喜新厌旧,买了更新后的二代机。他当时所供职的公司,做的是视频streaming服务,每年都会举办内部员工视频大赛。入职的第一年他也踊跃报名参加,我给他出谋划策,还画了分镜头,跟他到处踩点选材,不断调整构图,用了两个周末拍到了素材。他……得了一等奖。不小的一笔奖金,被他用来购买新相机,历史又再一次上演:他一转身就把旧机子“奖励”给我,还一同“借”给我他刚淘来的Voigtländer的镜头。

这套组合比起E30和sigma镜头的组合轻便了很多。在光线不足的情况下表现很不错。我也渐渐习惯,把E30束之高阁。用了一段时间后,室友单方面宣布把镜头正式赠与我。这个搭配沿用至今,成了我唯一使用的主力机,现博客里所有的视频图片都是这个组合拍出来的。

这支镜头也是定焦镜头,且完全手动对焦。所以自动档完全用不到(其实之前也没有怎么用自动档)。所有的拍摄都要先做一点预设思考,几乎成了本能。也是使用时间最长的一部机子。

在七年之痒的时候,它停止工作了。

澜图小铺


澜图小铺的图片,大部分是用这部机子拍的,也有早期用E520和E30拍的。

出门远行带它,镜头就不带这支。2014年换了新手机之后,发现摄影功能十分强大(专门写过一篇手机摄影的心得《带着手机去旅行》,欢迎点击查看),小孩出生后更加方便随时随地抓拍。相机就几乎沦落成了工作工具,只有在需要拍美食写博客的时候会用到。这几年,养育小孩,精力实在有限,拿起相机的次数少得可怜。有时候会帮朋友拍一拍人像、生日趴纪录片,都会换成另一支能自动对焦的定焦头,从室友那里借来的。

在美食摄影界,十有八九的专业摄影师用的都是佳能的全画幅机子(比如5D MARK II,配一直50mm定焦和一只24mm-70mm的变焦)。我有一段时间也考虑过从奥林巴斯3/4画幅系统换成“更为专业和昂贵”的佳能,或是最近大火的索尼微单全画幅。做了很多的功课,看各种review,也去器材店实体考察过,把机子端在手里把玩,真心觉得太重了,特别是我的手小,握机子都握得不太稳,使用起来舒适度很低。于是就彻底打消了念头(其实还很重要的一点是……贵?)

重建了一下心理:没有佳能无敌兔就拍不出好片子了么?不是的。用佳能无敌兔拍出来的照片和我用奥利巴斯微单拍出来的照片有差很多么?没有。全部人都用无敌兔代表你也需要一个么?不,and也买不起。

客观来说,用奥林巴斯拍出来的照片,印出来的画册,给纸质杂志的供图,照样美美的,不输全幅相机。

有一句鼓励的话我一直记得,是一位读者在博客上留言说她说正是因为看到了我博客上的照片才决定去买奥林巴斯相机。虽然我自己也不是器材党,也不断告诉来问我用什么机子/去哪里学习摄影的朋友:器材不重要。重要的是拿器材的人。

这七年,我的各种摄影需求都能用这一部相机满足。我也没有太大的兴趣和需求要upgrade.同时我更清楚自己的摄影语言是什么,风格是怎样的。


五,OLYMPUS OM-D E-M1
入手时间:2019

背带和镜头继续用在新机上


第五台奥林巴斯,依旧是室友二手给我的,目前用了三个月,觉得没啥太大差别。他嘴上说是“借给”我的。直到有一天,他又单方面宣布:这台相机归你了!因为我已经找到了一台一模一样的二手机子自用……

昨天花了两个小时帮他整理了摄影器材,面对他所拥有的20多个相机、30多个镜头以及N个滤镜配件等等,我们挨个地端看抚摸,不断问他:这个需要么?上一次是什么时候用到? 他都回答用得到。可能就跟女人出门前在满柜子的衣服前抱怨自 己没衣服穿一样?最终断舍离了一小堆东西,也发现了一些之前忘了存在的小配件。

这些器材,我们越洋搬家的时候,他还专门去买了个摄影器材专用箱子,把家当全部装进去,当做手提行李(幸亏当时坐的是商务舱有足够的行李额度),一路从德国带到了美国。这样花费了大力气大价钱的物品,没有受到应当有的尊重和爱护。全部一股脑塞进柜子里。还不断购入新的设备和小玩意儿。“摄影穷三代,单反毁一生”,并不是江湖传说。(我曾经想过一个法子来制衡他,我说你每买一个相机,我就要买一口锅——now you know我为什么有那么多锅了吧?哈哈哈哈。后来我锅也买不动了,他对相机的执念依旧顽固不化。)

说这么多,反观我自己:现在手头只有一机一镜一个充电器。刚刚好。

“一个爱好,就像是一个私密的后花园,可以躲进去里面恣意玩耍”,这样的鸡汤你可能已经听厌了。但的的确确是那样的——我所热爱的事情,不停地心甘情愿地在做的那些事情,滋养了我,在某种程度上还造就成全了我。我甚至认为,在这颇为漫长的一个过程里,由简至繁,再回归简单,放下了一些执念(比如要更高级的装备),更进一步完成了自我接纳。

一路上想要模仿的、追逐的、试图成为的,不过是让自己更加认识到:那不是我,我只能成为我自己。

前几日我把用了几年的豆瓣头像换成了现在这张站在大加纳利岛沙丘上挂着相机的局部照,给自己的定位也随着一张半寸小照片而清晰明确起来:I AM A PHOTOGRAPHER.


P.S.: 为了写这篇日志,去奥林巴斯官网查资料,发现今年是奥林巴斯一百周年。作为忠实的奥林巴斯使用者,把这些故事写出来,算是献礼。谢谢这些相机们陪我走过大大小小的城市,宽宽窄窄的街道,和每一个起起伏伏的瞬间。

P.P.S. :要是把这些故事拍成一部微电影广告,女主我想要十九岁时的苍井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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